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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美贷合同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9 16:23

合同诈骗罪

  近日,上海黄浦警方前往河北、广西、贵州、辽宁、广东、福建、湖南等地,抓获涉案医美公司相关人员、黄牛及贷款人员,捣毁涉案医美贷黄牛团伙及多家医疗美容公司。目前,犯罪嫌疑人朴某龙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州某臻医疗美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朴某龙、广州某辰医疗美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云与合作渠道黄牛姜金某、陶某霞等人相勾结,通过线上发布“0元医美”“黑户可贷,秒批”等内容,招揽社会人员充当“客户”,并介绍至医疗美容公司。其后为这些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客户”填报虚假信息签订贷款申请合同,申请小贷公司贷款进行骗贷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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