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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23-12-05 16:55

  刑事案件中公安在侦查结束后,会将侦查到的证据材料移交到检察院,此时案件就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了。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检察官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查阅卷宗,形成意见,并制作起诉书将嫌疑人起诉至法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走向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继续进行下一个审判流程;另一种是案件终结,即检察院对嫌疑人做不起诉处理,案件就此终结。一般来讲能够在审查起诉阶段做不起诉处理的都是犯罪情节轻微的,如果能够做不起诉处理是对当事人是最有利的。

  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同时检察院也有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的权力,每次退侦时间是一个月,补侦结束再移送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最长期限是:审查1个月+延长15天+退查1个月+审查1个月+延长15天+退查1个月+审查1个月+延长15天=6个月15天。

  在司法实践中,案情比较简单、证据充分的案件检察院并不会退侦,通常45天内会起诉至法院。但对于案件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往来账目复杂等案件,检察院会根据情况适当退侦补充证据材料,延长时间。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留给律师和家属的时间就变得不充裕,因为检察院会给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介入需要在做认罪认罚之前。检察院会提出量刑建议,签署后对嫌疑人有利,法院一般也会按这个量刑来判刑。

  所以,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家属,既然要请律师,就趁早,犹豫不决耽误时间,已经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检察院会打电话通知来上海,但拘留在看守所的嫌疑人,没有律师的话,检察官就直接和看守所值班律师去给嫌疑人做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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