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人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
检察院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并不会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检察院会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二、证据不足时的处理
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完整性,以便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
三、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轻微时的处理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会决定不起诉。这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宽严相济原则,对于轻微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教育、感化等方式进行处理,而不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时的处理
如果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会依法起诉到法院。这意味着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审判。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人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处理。在整个过程中,检察院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作出正确的决定。